
動物保護法八十七年公布實施以來,多數民眾奉行不吃狗肉、不虐待貓狗等相關法條規定,但真的只要這樣做就等於保護動物嗎?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即日起將發動「保護動物新公民運動」萬人連署,呼籲民眾「愛」就要從行動實踐做起。
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表示,為了結合更多真正愛動物,且願意用行動實踐、落實動物保護工作的力量,台北縣動防所擬定了涵蓋9大守則的連署書,包括:1、急難救助,隨時隨地保護動物;2、以認養代替購買;3、出門繫狗鍊、隨手清狗便;4、維護環境安全、安寧、衛生;5、每年實施健康檢查,施打狂犬病疫苗1次;6、實施家庭計畫(絕育),避免無辜生命產生;7、為寵物植入晶片,辦理登記;8、負起教育責任,永不背棄;9、若環境空間不足,就不飼養寵物。
為感謝民眾的支持,所有回函響應「保護動物新公民運動」連署的民眾,日後都將被視為台北縣動防所的家族成員,可享優先參加防治所舉辦的各項活動權利;另前1千名回函連署者,還將獲贈精美紀念品一份。詳情請電洽2959-6353轉2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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