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宗旨:
  為活絡在地藝文、呈現山水文化之美,新店市公所 (以下簡稱本所) 特邀請全國愛好攝影人士,
  用鏡頭為即將納入新北市升格前的新店市留下美麗見證,展現
在地人文采風、生活影像、自然
  景觀、歷史建築、公共建設…等特色;經評選
之優勝作品將公開頒獎,作品並於新店市立圖書
  館總館藝文展覽室隆重展出。
二、主辦單位:台北縣政府、新店市公所 、新店市民代表會。
三、承辦單位:新店市立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。
四、參賽資格:採個人報名方式,凡愛好攝影之國內(外)人士均可參加。
五、評選方式:分2類組進行個別評選,分別評選出各類組之優勝獎項
  1.景觀人文組:主題如下~
   (1)本市轄內休閒觀光設施、歷史建築古蹟、自然景觀、水岸生態景觀、公共建設…等
    (可自由尋訪景點)。
   (2)藝文活動、人文采風、民俗節慶,或是能表達在地家庭親子生活翦影、真實呈現生動而寫
     實的故事主題…等。
  2.專題活動組:主題如下~
  以『2010臺北縣新店水岸文化節』主場活動之各項活動內容為拍攝主題,亦即於7月10日、11
  日、17日、18日於新店碧潭「水岸及週邊」所有進行之各項活動剪影、趣味畫面或相關內容等
  ,惟參賽之照片,其內容必須可明顯呈現本專題活動組之拍攝主題。﹙所有活動內容:請於文
  化節活動前密切注意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及新店市公所等相關網頁﹚
六、作品規格:
 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5×7英吋之彩色、黑白照片。不得裝裱,軟片或數位不拘,連作不收,張數不
  限。作品不得重製、抄襲他人作品。不得利用電腦及任何軟體後製(加色、加字、彩繪、數位合
  成、格放…等一切圖片修正行為)。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。不論得獎與否,一律不予退件。
  ※參賽組別:務必於報名時即填寫清楚,否則一律不予受理。
七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99年8月9日(一)止<郵遞送件者,以郵戳為憑>。
  親自送件者,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)內
  送至收件地點。
逾收件期限者,不予受理。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,信封上
  請註明「參加『2010美麗新店』攝影比賽」字樣。
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,辦理單
  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八、收件地點:新店市立圖書館總館(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105巷2號3樓)
九、評審及公布:
  1.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參與組成委員會,以公開、公平、公正方式評審之。
  2.評選結果暫定於99年8月23日(一)前公布本所及本館全球資訊網站,並專函通知得獎人領奬
   (未得獎者不另通知)。
  3.參賽者應尊重評審決果,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,為確保得奬作品之水準,參賽作品未達評審
   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,獎項得從缺。
  4.得獎作品暫定於99年9月18日至10月9日在新店市立圖書館總館藝文展覽室展出,並擇期舉
   辦開幕式及頒獎典禮。
十、獎項:二組進行個別評選,各類組分別選出下列獎項:
  景觀人文組:
  1.金牌獎: 1名,獨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2.銀牌獎: 2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3.銅牌獎: 3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4.佳作獎: 30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、獎狀乙紙。
  5.入選獎: 30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、獎狀乙紙。
  專題活動組
  1.金牌獎: 1名,獨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2.銀牌獎: 1名,獨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3.銅牌獎: 1名,獨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4.佳作獎: 15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、獎狀乙紙。
  5.入選獎: 20名,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、獎狀乙紙。
十一、參賽規則:
  1.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,且不違反善良風俗、未曾公開發表、未曾在其他
   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。
  2.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『2010美麗新店』攝影比賽報名表,並詳填各項資料。
  3.銅牌獎以上之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(或數位檔案)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所所
   有。
  4.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3日內向本館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(800萬畫素以上),
   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,取消得獎資格,其獎位不另遞補。
  5.所有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市政刊物、文宣、製作專輯、月曆…等一切相關市政宣
   導品之著作使用權,不另給酬。
  6.銅牌獎以上獎項,每人限得1件(以最高獎項為主),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
   得獎資格。
  7.經評選得獎之作品,由本所收取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後予以沖洗及裱框,於本館藝文展覽室
   展出,並列為市圖館藏。
  8.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,並一律以滙款方式支付,並由得獎者負擔手續費。
  9.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,不列入評審,得獎作品
   如經檢舉屬實,取消該獎位(獎位不予遞補),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牌、獎狀及獎金。其涉著
   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辦理單位無關。
十二、洽詢方式:
  1.簡章索取:新店市立圖書館網站。
  2.洽詢:新店市立圖書館 (02)2918-3181  (02)2918-3181 分機14吳小姐,或分機18康小姐。
十三、其他事項;
  1.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所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  2.建議景點:敬請參考本所及本館或新店市文史館之全球資訊網站,及其他市政文宣相關訊息
       (或自行選定)。


比賽報名表下載網頁:http://library.xindian.tpc.gov.tw/releaseRedirect.do?unitID=183&pageID=3571

公主拔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公主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